現再婚,男方前次婚姻有一弱智男孩歸女方撫養,請問現有家庭可否再生肓一胎?
女方離異有一小孩雙方協議歸男方撫養,但離婚後男方一直未履行義務,小孩仍在女方身邊,一直由女方撫養。(注:法律上監護權仍歸男方撫養)。現再婚,男方前次婚姻有一弱智男孩歸女方撫養,請問現有家庭可否再生肓一胎。
謝謝程建平律師的廻答,但我想再問一個具躰一點的問題!
如果再婚夫妻屬於跨省分居的情況,要申請再生肓一個小孩的話,是在男方所以地還是女方所在地。
1、不能再生肓一胎。
2、要申請再生肓一個小孩的話,可在男方所以地或女方所在地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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