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婚後由他父母和我們一起買了房子,請問是屬於我們的夫妻財産嗎,我可以要求一半嗎?

我們婚後由他父母和我們一起買了房子,請問是屬於我們的夫妻財産嗎,我可以要求一半嗎?,第1張

我和我對象2007年5月15日結婚,2007.10月他有外遇,他給我跪下,請求我給他一個機會,可是接下來兩個月他又跟我吵架、辱罵我、還動手打我,所以我有時候拒絕和他過夫妻生活,但是2008.3月他又有外遇被我賭到家裡,我提出離婚,要分財産,所以他否認和那個女人有關系。我們婚後由他父母和我們一起買了房子請問是屬於我們的夫妻財産嗎我可以要求一半嗎

位律師廻複

如果你們和他的父母沒有書麪的約定,那麽,他父母的出資屬於贈與行爲,這樣,房産就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産。你就可以分一半。如果你有証據証明對方有外遇,你還可以多分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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