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們無關,讓我自已認賠1200元,我應該怎麽辦,交警有責任嗎?
我和一輛貨車撞了,交警出了警,認定我負主責, 我的車損是3400元,對方無車損,無人員傷亡。
在不了解保險知識的前提下,我和對方達成了協議,對方賠我800元,協議是在交警辦公室簽的,紙是交警的,內容是按照交警說的內容寫的,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鋻定認定書,說我負主責,對方負次責,對方賠我800元車損,此案已了。我入了全險,脩完車後,保險公司賠償1400元,保險公司不予承擔交強險範圍內的其餘1200元。
又找交警,他們說協議是我和對方車主私下簽的,與他們無關,讓我自已認賠1200元。我應該怎麽辦,交警有責任嗎?
協議是有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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