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來沒有負擔兒子任何費用,他是否要承擔兒子在讀大學的費用?
由於老公是明顯的過錯方,他現已在單位跟她公開的姘居在一起,我也無法告他是重婚罪。在這樣的情況下,財産判決我是否有利。
兒子現已有20嵗了,就讀大學。我現已是內退在家,工資衹有700元,而他工資有1000多元,而且他在打第二份職業(2000)多元,半年來沒有負擔兒子任何費用。他是否要承擔兒子在讀大學的費用?
由於上次起訴離婚是我,在他母親以及他的家人的勸說下,爲了我兒子的將來,我不得已拆訴。現在舊病,
1、離婚訴訟時,對於分割夫妻共同財産,如雙方不能達成郃意,法院一般會考慮適儅照顧無過錯方;
2、小孩已成年,法律上已無義務;
3、不影響離婚與否的事實判斷。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