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依據此案例來提出補交嗎,如果補交不成,我可以提出經濟補償嗎?
從2008年開始支付雙倍工資,是否包括1月份工資,還是從2月1日起?至於補交社會保險,崑明已經有先例(在《春城晚報》刊登過),我可以依據此案例來提出補交嗎?如果補交不成,我可以提出經濟補償嗎?謝謝!
位律師廻複2月1日起,可以
從2008年開始支付雙倍工資,是否包括1月份工資,還是從2月1日起?至於補交社會保險,崑明已經有先例(在《春城晚報》刊登過),我可以依據此案例來提出補交嗎?如果補交不成,我可以提出經濟補償嗎?謝謝!
位律師廻複2月1日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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