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結婚,後來買了房子,其中有我父母出資四萬,我出資五萬,房子當時首付款20萬?
我是2000年結婚,後來買了房子,其中有我父母出資四萬,我出資五萬,房子當時首付款20萬,其餘由老公和其父母出,房產證上是老公父母的名字,期間我們共同換貸款,因感情不和起訴離婚,我有權要求分割嗎
位律師廻複有,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産
我是2000年結婚,後來買了房子,其中有我父母出資四萬,我出資五萬,房子當時首付款20萬,其餘由老公和其父母出,房產證上是老公父母的名字,期間我們共同換貸款,因感情不和起訴離婚,我有權要求分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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