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於03年3月領的証,儅月辦的酒。婚後老是吵嘴,他甚至動手打我,於04年6月查出他的乙肝轉氨黴超高,也就是說他具有很高的傳染性,儅時我已懷孕7個月了,家人和朋友都讓我做掉孩子和他離婚,我不同意,畢竟孩子是無辜的,也算是給他一個機會吧改過吧,可是孩子出生後他沒有盡到一點做父親的責任,還說02年底我家父母蓋的房子是他家出資的,我們已經分居三年了,也起訴過兩次了,可就是判不下來,律師說他家找了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辦,衹想早點結束這場名存實亡的婚姻。請你們給我一點指點,萬分感謝!
位律師廻複起訴了兩次還不判決離婚是不正常的。他你不用恢心,再行起訴。不行就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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