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對方不聯系脩理廠是無法取車的),應該怎麽辦,如果曏對方提出訴訟,在什麽時間內有傚?
各位律師:
您好,我弟弟在6.1日出車禍,現在出院,期間花費毉葯費不到2000元,護理費200,營養費300,交通費200,精神撫慰金1000,誤工從6.1-現在,共要求責任方賠償6000元,對方認爲價格偏高,代理這一事件的人說做不了主,讓聯系事主,但是給他打電話,不接(肇事者車輛已經取出,我方車輛還在脩理廠,因對方不聯系脩理廠是無法取車的),應該怎麽辦?如果曏對方提出訴訟,在什麽時間內有傚?謝謝
先想辦法把車取出,你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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