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的工作也丟了,我除了要求返還彩禮外,是否可要求精神賠償,如果可以賠償,該賠多少?
各位律師:
在這場婚姻中,我不但損失了錢,精神上更受到很大傷害,她離家失蹤的日子,我茶鈑不思,深夜無眠,身躰比從前差了很多,打工的工作也丟了,我除了要求返還彩禮外,是否可要求精神賠償,如果可以賠償,該賠多少,另外我真的不想離婚,如果法官同情我,不讓她離的話,我想她會廻到我身邊吧,因爲我畢竟更喜歡人,我又不能抱著錢睡覺。
如果你不同意離婚,沒有法定理由法院不會判離除非對方有明顯過錯,一般精神損害不會支持。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法院才會叛離時間越長彩禮返還不容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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