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判給女方,男方無任何收入來源的話,贍養費他怎麽支付?
各位律師:
現在發現老公在外地有第三者,他現在爲了第三者要與我離婚,如果是他或者是我起訴離婚的話,孩子現在11個月,就算孩子滿一周嵗後,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會因爲什麽因素判定是跟父親還是母親?男方現在沒有正式工作,女方現在有份微薄的薪水。孩子的嬭嬭爺爺家庭環境比較富裕,外公外婆拿退休金。請問孩子的撫養權判定因素是否會判給母親?如果孩子判給女方,男方無任何收入來源的話,贍養費他怎麽支付?
兩嵗以下的,原則上由女方撫養。沒有收入,撫養費很難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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