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麽方式報案,如果他們是私奔的,又該以什麽方式報案呢?
律師您好:
我家有一堂妹和一男人談戀愛一年多了,可是由於家庭原因,家裡人不同意兩人交往,堂妹也認識到可事情的嚴重性,所以和那男的說清楚了兩人不能在一起交往了,可那男的前天深夜打電話給我堂妹叫她出去,一直到現在都沒見他們人了,如果說這種事情是那男人強迫帶走的該怎麽報案,以什麽方式報案?如果他們是私奔的,又該以什麽方式報案呢?
急急急謝謝律師們詳細解答!
你猜疑的脇迫外出,在沒有証據証實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未必會受理.尋找一下正儅的理由報案找人/但如果是感情問題,最好是做堂妹的工作,或者更多地了解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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