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是不想跟他在一起生活了。如果他是騙我廻去離婚的。我廻去了不他不離我該怎麽辦?如果他還要強行和我同居,和我住一起。我不同意他強迫我。算婚內強奸嗎?如果是算婚內強奸。法律能把他怎麽樣?這幾年。他一直不上班。我的工資我省喫儉用。存下來幾萬塊錢。是不是要算共同財産分一半給他。
如果我是找代理律師。得多少錢
位律師廻複我國法律不支持婚內強奸的觀點。已有的判例認定婚內強奸的是已經起訴離婚期間的強奸。建議你在離婚前妥善処理你已經辛苦存下的錢款--願意提供法律幫助。我是嘉興的律師,電話:13757323175;0573-82627111(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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