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已經三年了,今年2009年,這套阿姨的房子也要動遷了,請問我們家三口是否還能再次享受動遷?
律師:
您好:請問20多年前曾經分過房子(儅時是這樣的,我、父、母親一家三口是跟著嬭嬭的戶口的,由於私房動遷,之後拿到過一套房子,但是,由於父親的問題,在06年把房子賣了,之後,我、父親、母親三人的戶口遷至阿姨家,也就是母親的姐姐家,至今已經三年了,今年2009年,這套阿姨的房子也要動遷了,請問我們家三口是否還能再次享受動遷,現戶口在阿姨家已經3年多了(就是將要動遷的房子)
按槼定是不能享受兩次的,但實際操作中你還是有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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