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我於1995年到商場做臨時工.於1998年轉爲營銷員後工資由廠家發放.一直做到2009年?
各位律師:
我於1995年到商場做臨時工.於1998年轉爲營銷員後工資由廠家發放.一直做到2009年2月由於經營不善轉租.商場補做臨時工4年時間每年300元.+幾年時間什麽金都沒交.我自己決的太虧了.商場這樣做符和勞動法嗎?
商場的作法違反勞動郃同法
各位律師:
我於1995年到商場做臨時工.於1998年轉爲營銷員後工資由廠家發放.一直做到2009年2月由於經營不善轉租.商場補做臨時工4年時間每年300元.+幾年時間什麽金都沒交.我自己決的太虧了.商場這樣做符和勞動法嗎?
商場的作法違反勞動郃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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