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保險是從08年2月開始繳納,請問:我怎麽維護我的權益?
李豔律師你好:
我於2008年1月10日進入一家股份公司工作,我簽了2次郃同,第一次是08年1月10日至09年1月9日,第二次是09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9日,可是在09年2月25日領導突然通知我讓我離職,理由是覺得我的工作能力不行,通過協商公司答應賠償我2個月的工資,可是我的失業保險公司是從08年5月才開始給我繳納,其他保險是從08年2月開始繳納。
請問:我怎麽維護我的權益?
你的損失是:單位未給你繳納滿1年的失業保險導致你沒法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到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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