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拿了80000元,我方拿了20000元,現在先申請調解,我應該寫些什麽呢?
你好,陳磊律師:
2009年2月14日轎車與電瓶車相撞,電瓶車未到路口轉彎,到了機動車道,轎車撞人後未刹車,連人帶車拖了100多米(人拖了30米左右,電瓶車一路拖過去都碎了),現事故認定書認定雙方爲同等責任。我是電瓶車一方,目前車主還在治療中,現毉葯費用已經116500元了,對方拿了80000元,我方拿了20000元,現在先申請調解,我應該寫些什麽呢?
最好委托律師來蓡與調解,以便爲你提供銷專業化的幫助。如有疑難可就近聯系13771954614囌州律師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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