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未滿一年新辦的又是未婚;女方不給辦的理由:1)嫁出去的不給辦;2)在哪裡登記結婚在哪裡辦;3)結?
你好,鄒良城律師:
我的情況:我和妻子於07年7月份在深圳結婚(雙方均是第一次),妻子於09年1月份懷孕(第一胎),我倆今年均30嵗。我的戶籍在深圳,妻子的戶籍在福建晉江。我們均在深圳工作已有3~4年。
妻子的流動人口婚育情況:綠本子的已過期丟失,現在08年6月辦的紅本子被嶽父辦成未婚的。(暈倒!)
男方不給辦的理由:女方流動人口婚育証明材料不齊,即未滿一年新辦的又是未婚;
女方不給辦的理由:1)嫁出去的不給辦;2)在哪裡登記結婚在哪裡辦;3)結婚時未到女方辦理相關材料(本人不理解爲何結婚要雙邊跑)
請問我現在該怎麽做?
可以在女方戶籍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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