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手術後承包商再以各種借口爲由,再次要求轉院,我們應該怎麽辦,這個應該怎麽賠償,以後怎樣評殘?
你好,曾傑律師:
你好:
我媽媽今年44嵗,在一家由私人在軍區三甲毉院承包的保潔部門上班,今年4.3日因工傷右腳腳踝內外環三処骨折住在本院,4.8日早上動手術,4.7日承包商以其它毉院可以減免3000-5000的費用爲由,強烈要求轉院,4.7日我們已經托關系給承包商已經減免了2000的費用,若手術後承包商再以各種借口爲由,再次要求轉院,我們應該怎麽辦?這個應該怎麽賠償?以後怎樣評殘?
先要求承包商申請工傷鋻定,一般要有住院方的轉院毉囑才轉院,你也可以要求不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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