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公款生活,單位財務有借據),第一次離婚算不算感情破裂証據,如何請律師打官司,律師能代理嗎?
律師你好,感謝各位的答複。我現在已經離家在單位辦公室住快一年半了,就想離婚,請問各位律師如何能一次判離?証據是:家庭暴力(人証和病歷),經濟卡我(工資卡5年拿去,沒有給我任何生活費,直到08年初我才掛失工資卡,裡麪衹有不足100元,我借公款生活,單位財務有借據),第一次離婚算不算感情破裂証據?如何請律師打官司?律師能代理嗎?謝謝
位律師廻複沒有離不了的婚,你說的情況屬於其他確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如果你堅決離婚,判決離婚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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