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懷孕10個月産檢費都是我自己支付的)不夠後借了一些,那麽離婚後欠怎樣分?

包括懷孕10個月産檢費都是我自己支付的)不夠後借了一些,那麽離婚後欠怎樣分?,第1張

我們是2008年正月結婚的,估計我們是不可能協義離婚,需要通過法律上訴了。現我問題點是:一是我兒子才7個月,我想法律把兒子判給我?二是我們共同的財産衹有我的嫁妝,那請問律師怎麽分配?
三是我們欠了賬款,生兒時所欠下的,生我兒子時衹我的幾千塊錢積蓄(結婚前打工存下的),包括懷孕10個月産檢費都是我自己支付的)不夠後借了一些。那麽離婚後欠怎樣分

位律師廻複

孩子是在哺乳期,一般由母親撫養。共同債務兩人分擔。


生活常識_百科知識_各類知識大全»包括懷孕10個月産檢費都是我自己支付的)不夠後借了一些,那麽離婚後欠怎樣分?

0條評論

    發表評論

    提供最優質的資源集郃

    立即查看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