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協議能不能說明在三年之內的,在三年之內是否會因爲時間太久過期,這種協議是不是終身有用的?
你好,黃浪洪律師:
開時甲方是我的朋友。因爲甲方我認識了已方。後來已方問我借錢做生意,甲方也從中說好話。後來証明出已方借的錢不是做生意。是拿去玩掉了。甲方也知道已方不是做生意。是拿去玩的。但他卻幫已方隱瞞。還騙我。
以至於到現在我連已方的人都找不到。但是現在甲方說了在三年之內如已方無力償還此錢。他願意一切負責。他來償還此債務。
哪麽我是不是和甲方立一個協議或者承諾就可以的。謝謝。
這個協議能不能說明在三年之內的?在三年之內是否會因爲時間太久過期。這種協議是不是終身有用的?
還是像借條一樣衹是在二年之內有用。過了二年後就沒用的。
如果甲方願意給你一個書麪承諾,那這個承諾還是有用的,最好寫清楚衹要乙沒還給你就由甲方無條件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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