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是不是對方的境外公司在每次支付我傭金之前,我們雙方都要簽訂傭金協議呢?
請問各位律師:
如果我以個人名義與境外的公司簽訂傭金協議,協議能否算作違反勞動郃同和職業道德的証據,萬一日後被我現在所就職的公司知道後而控告我?
再有是不是對方的境外公司在每次支付我傭金之前,我們雙方都要簽訂傭金協議呢?
希望各位律師能作詳細解答,將不勝感激!
您能否收取傭金,要看您和公司之間的勞動郃同是怎樣約定的,如沒有授權委托您,而您是攬爲己有,這肯定是不行的。您個人與對方簽協議,您代表誰?這都是您需要弄清楚的。否則違法犯罪。如您認可,請點擊採納,謝謝!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