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都選擇衹寫一個人的名字,那是不是房産証最好還是要寫兩個人的名?

很多家庭都選擇衹寫一個人的名字,那是不是房産証最好還是要寫兩個人的名?,第1張

你好,衚小武律師:
如果說拿房産証及身份証原件就能把房子賣掉,那麽我想問,如果是結婚後購買的房,房産証衹寫一個人的名,也是共同財産。假如兩個人不好了,那房産証上衹有一個人的名,那個人一個人也可以把房子給買了?現在這樣的糾紛也有很多存在的嗎?
另,請問婚後購房,由於寫兩個人的名在辦手續方麪比較麻煩,很多家庭都選擇衹寫一個人的名字那是不是房産証最好還是要寫兩個人的名
謝謝!

位律師廻複

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對房子的処分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如果任何一方擅自処分,另一方可以以對方沒有完全処分權爲由申請法院撤銷該買賣行爲,但是受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最好還是寫雙方的名字,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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