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出一份放棄遺産公証是否可以,弟弟的那份兒怎麽出,可不可以買賣和過戶同時進行?

我在外地出一份放棄遺産公証是否可以,弟弟的那份兒怎麽出,可不可以買賣和過戶同時進行?,第1張

你好,餘偉安律師:
我父母已經過世,房産証爲父親的名字。現在因爲急需用錢需將房屋賣出。我知道賣之前需要過戶,但因爲我在外地,弟弟在監獄服刑。如果把房屋過戶給我姐姐,請問我在外地出一份放棄遺産公証是否可以弟弟的那份兒怎麽出可不可以買賣和過戶同時進行即直接過戶給買家

位律師廻複

你好首先要確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然後由所有權人出賣給買房人。因此,本案中,父母過世後,房産爲遺産,應有法定繼承。享有産權的繼承人可以將自己的份額放棄或者無償贈與別人。你弟弟可以書麪聲明放棄。建議有律師介入協助會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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