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出一份放棄遺産公証是否可以,弟弟的那份兒怎麽出,可不可以買賣和過戶同時進行?
你好,餘偉安律師:
我父母已經過世,房産証爲父親的名字。現在因爲急需用錢需將房屋賣出。我知道賣之前需要過戶,但因爲我在外地,弟弟在監獄服刑。如果把房屋過戶給我姐姐,請問我在外地出一份放棄遺産公証是否可以?弟弟的那份兒怎麽出?可不可以買賣和過戶同時進行?即直接過戶給買家
你好首先要確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然後由所有權人出賣給買房人。因此,本案中,父母過世後,房産爲遺産,應有法定繼承。享有産權的繼承人可以將自己的份額放棄或者無償贈與別人。你弟弟可以書麪聲明放棄。建議有律師介入協助會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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