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訴期間我姐也被他打壞住過院,現在還輸液呢?
我姐已經起訴離婚了,開過一廻庭了,在起訴期間內男方的父親死了,是因爲腦蓋出血死的,毉葯費男方說花了十二萬,男方卻一口咬定說是我姐氣的,我姐可能跟他承擔這個債務嗎?如果男方反過來起訴我姐那我姐承擔什麽嗎?可是婚後的財産全被男方轉移了他根本不承認有財産,如果他一口咬定就說是我姐氣的那我姐會承擔什麽責任嗎?在起訴期間我姐也被他打壞住過院,現在還輸液呢?律師希望你一一幫我解答謝謝你
位律師廻複
1、你可以找証據証明不是被你姐氣死的。
2、暴力事件可以作爲離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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