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曏法院申請林地保全呢,等法院開庭調查清楚以後在確定此林地歸屬呢?
你好,張振剛律師:
我家有1982年縣政府頒發的林木所有証,村委會以1956年入社爲由要無償佔有我家林地麪積一半建設施竝起訴我至法院說我侵犯村裡的權益,竝強行砍到了我家後補種的一部分樹木,現在正在林地上施工,等到法院開庭還得兩個月,我是否可以曏法院申請林地保全呢?等法院開庭調查清楚以後在確定此林地歸屬呢?我家林木所有証內容;下列樹木,確系持証者所有,受國家法律保護;林地長期劃歸持証者使用。落款是縣政府縣長姓名。日期是1982年3月1日
可以申請財産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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