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致於屋簷水,陽台水,都往我們家屋簷下排水,現在又鑿了一條水道往我家隂溝中放水,請問該怎麽起訴?
各位律師:
因我公公不懂造房子事情。故在1987年的時候同意隔壁緊貼我們老屋造房中間沒有隔縫。以致於屋簷水。陽台水。都往我們家屋簷下排水。現在又鑿了一條水道往我家隂溝中放水。請問該怎麽起訴。煩請解答!
22年前同意就同意過了,早已過最長20年的訴訟時傚。現在又開的水道如果別無出路,那也衹有通過你家的下水道了,但如過他還有其他水道可走就應走其他水道!!如有疑難可就近聯系13771954614囌州律師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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