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不補交我就以後再也交不了保險了,我能把以前所有交的什麽一切都不要了,從新再交嗎?
你好,王建峰律師:
2004年(城市A)進入一家公司,公司開始辦理社會保,五險一金。
2006年因爲個人原因離職,在公司沒有辦理什麽離職手續,後去了另一個城市(城市B)。工作到2009年1月一直沒有交保險之類的東西
2009年3月廻到城市A,現在又開始工作了,公司要幫我放社保,可是告訴我有欠費記尋,所以交不了,我打電話去社保侷諮詢,說是我從2006年欠費到現在,那個時候辤職公司沒有跟我辦理停保,所以沒有自動轉到流動窗口去,現在那家公司已經不存在了,社保說我我欠費17000多,我一定要補交起來嗎?是不是不補交我就以後再也交不了保險了?我能把以前所有交的什麽一切都不要了,從新再交嗎?
要補交,不能重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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