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的子女沒有對父親贍養關系,如果,父親去世,房屋遺産怎麽分,有個女兒有精神問題,遺産有她的麽?
你好,李永建律師:
母親去世,3個兒子,2個女兒,都已成年,2個兒子爲父親蓋了新房,房主父親,後父親再婚,不久房屋拆遷,父親用拆遷款買了新的樓房,房主父親,繼母的子女沒有對父親贍養關系,如果,父親去世,房屋遺産怎麽分?有個女兒有精神問題,遺産有她的麽?
既然房屋是2個兒子出資建造,那麽父親可以立遺囑將該樓房進行処分。另外,新房轉化爲樓房,衹是婚前財産形式的變化,仍屬於父親的婚前財産,不轉化爲共同財産,繼母與其他5個子女有平等的繼承權。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