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凱律師: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和準備離婚,婚前他買有一套房子,結婚後幾年屬於共同財産?
你好,李俊凱律師:
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和準備離婚,婚前他買有一套房子,結婚後幾年屬於共同財産
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産,不因結婚時間的長短而轉化爲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産,所以你老公婚前買的房子永遠都是他的個人財産。
你好,李俊凱律師:
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和準備離婚,婚前他買有一套房子,結婚後幾年屬於共同財産
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産,不因結婚時間的長短而轉化爲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産,所以你老公婚前買的房子永遠都是他的個人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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