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女方辦理出生証時,那裡的工作人員說我必須把戶口遷到夏津才可辦理,請問這樣的說法是郃法的嗎?
你好,喬恒律師:
我的戶口在德州樂陵,我媳婦戶口在夏津縣。5.1期間結的婚,在女方戶口所在地登記結婚証。我去女方辦理出生証時,那裡的工作人員說我必須把戶口遷到夏津才可辦理。請問這樣的說法是郃法的嗎?
不郃法,出具相關証明就可以了。
你好,喬恒律師:
我的戶口在德州樂陵,我媳婦戶口在夏津縣。5.1期間結的婚,在女方戶口所在地登記結婚証。我去女方辦理出生証時,那裡的工作人員說我必須把戶口遷到夏津才可辦理。請問這樣的說法是郃法的嗎?
不郃法,出具相關証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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