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她和另一個男人在一起,不生了個女兒,已經一嵗了,請問她是重婚嗎,能起訴她和那個男的嗎?
你好,汪竹律師:
我和某女生有幾個孩子,大的已經成年,我們沒有辦結婚証,兩年前她和另一個男人在一起,不生了個女兒,已經一嵗了,請問她是重婚嗎?能起訴她和那個男的嗎?
如果你們是在1994年以前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竝有了孩子,應以事實婚姻而定,如果你們未辦理離婚手續,而她則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或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可以重婚而定!至於男方是否承擔責任,則要看其是否知道女方已婚且未與原夫解除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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