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結果是怎樣還不知道,請問乙雙方在此過觸犯了哪些法律,雙方的毉葯費該誰負責,應該怎樣処理?
各位律師,由於甲乙雙方有過過節,但是很久了,而乙方兩人跑到甲方家裡閙事,結果還先動手打了甲方一人,據說雙方均有傷,但乙方其中一人的傷是如何而來的還有待思考,因爲甲方衹有一人,而且是一個快年過半百的母親,乙方卻是年紀較輕的兩夫婦但乙方有確實有傷,而且是明傷,目前已經報了案,但結果是怎樣還不知道。
請問乙雙方在此過觸犯了哪些法律?雙方的毉葯費該誰負責?應該怎樣処理?
謝謝各位律師能給我一點意見,謝謝。
屋主承擔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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