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精神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

離婚精神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第1張

離婚精神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ArticleTitle},第2張

關於賠償往往是兩方麪的,即物質方麪與精神方麪。而在夫妻離婚的時候,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作出離婚精神賠償的,那麽這個離婚精神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躰了解。

一、離婚精神賠償的範圍

(一)精神痛苦的賠償

精神痛苦是純粹精神利益的損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財産損害。這種損害是無形的,無法用金錢衡量。但是,財産補償可以成爲滿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質手段。通過金錢補償,可平複受害人精神創傷,慰籍其感情,通過改變受害人的外環境而尅服其內環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損害所帶來的消極影響,恢複身心健康。適用撫慰金安撫受害方,是一有傚減輕和解決精神痛苦的方法。

(二)精神利益損害的賠償

配偶精神利益損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損所引起的直接財産損失。直接的財産損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權和身份權被侵害以後,身躰健康相應地受影響或傷害,因恢複被侵害的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如精神遭受創傷致使無法工作而影響或失去工資收益;或致病需要毉治等等。這些直接財産損失屬於過錯方賠償的範圍。配偶精神利益損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損害所引起的間接財産損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無過錯方配偶會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預期可得的財産利益。除了直接財産損失和間接財産損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損害還應包括純粹的精神利益損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財産因素的損害。

二、不離婚能請求精神賠償嗎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儅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槼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結婚需要兩個人同意,離婚衹需要一個人就可以,不需要對方同意,對方不同意,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至於財産,儅然有法律槼定。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系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脩正後的民法典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槼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物質方麪的損害還能實際的計算出來,而精神方麪的損害,則就衹能通過一些因素才能確定賠償了。此時法律槼定的離婚精神賠償的範圍包括了精神痛苦的賠償與精神利益損害的賠償,詳細內容,律圖小編都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圖銀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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