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複習要點(三十二)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複習要點(三十二),第1張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複習要點(三十二),第2張

掌握環境噪聲測量的要求。

本次講座的主要內容
& # 61656;掌握環境噪聲測量的要求
& # 61656;熟悉陸地植被類型和生物量的調查和評估方法
& # 61656;掌握常用預測模型基礎數據的要求
& # 61656;熟悉風場的含義
& # 61656;掌握日平均濃度計算的氣象條件
& # 61656;了解湖泊和河口水環境影響的預測方法
& # 61656;熟悉二維穩態模型的應用
& # 61656;熟悉繪制等聲級圖的技術要求
& # 61656;熟悉生態影響預測的基本技術要求和方法
& # 61656;熟悉填埋場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工程內容。

解釋
& # 61656;掌握環境噪聲測量的要求
1。測量量:
A .環境噪聲的測量量爲A聲級和等傚連續A聲級;高聲級的突發性噪聲測量是一個聲級和噪聲持續時間;飛機噪聲的測量是加權等傚連續感知噪聲級(wecpnl)。
B .噪聲源的實測量包括倍頻帶聲壓級、縂聲壓級、A聲級、線性聲級或聲功率級、A聲功率級等。
C .脈沖噪聲應同時測量一個聲級和脈沖周期。
2。測量周期:
A .測量應在聲源正常運行或工作狀態下進行。
B .對於每個測點,應分別進行晝夜測量。
C .對於噪聲波動較大的情況(如道路交通噪聲、鉄路噪聲、飛機機場噪聲),應增加白天和夜間的測量次數。
3。採樣或讀數方法:
A .用積分聲級計或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儀器測量,儀器的動態特性會“快速”響應,採樣間隔不超過1s。每次測量的持續時間應根據相關測量方法標準確定(如鉄路噪聲每次測量的持續時間爲1h)。
B .如果使用非積分式聲級計,儀器的動態特性會“緩慢”響應,讀數間隔可爲5s,每次測量數據不少於200個。
4。記錄內容:
A .測量儀器。
B .聲級數據。
C .聲源的攜帶或運行信息(如設備噪聲包括設備名稱、型號、運行工況、運行台數、道路交通噪聲包括車流量、車型、車速等。)

位律師廻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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