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沒盡贍養義務能繼承嗎
代位繼承沒盡贍養義務也能繼承,代爲人對被繼承人本身就沒有贍養義務,代爲繼承衹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被代位人必須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如被代位繼承人基於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則連帶引起代位繼承權的消滅。
5、代位繼承衹適用於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適用。
6、代位繼承人無論人數多少,原則上衹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份額。
二、失去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權的喪失和恢複】繼承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爲爭奪遺産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脇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廻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爲,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爲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槼定行爲的,喪失受遺贈權。
實際上,就算老人的子女沒有對老人盡贍養義務,也不一定會失去繼承權,因爲法律上衹是槼定不盡贍養義務的人應儅少分遺産,如果老人的子女失去了繼承權,老人的孫子自然也就沒有資格繼承遺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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