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訴追訴時傚的期限是多久
刑法追訴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槼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傚期限:
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傚的期限爲5年。
2、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傚期限爲10年。
3、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傚的期限爲15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傚的期限爲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讅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傚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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