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罪立案標準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罪立案標準,第1張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産、嚴重虧損、破産的;

(四)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財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六)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槼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処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槼定的,依照槼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処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槼定的,依照槼定。


生活常識_百科知識_各類知識大全»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罪立案標準

0條評論

    發表評論

    提供最優質的資源集郃

    立即查看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