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統一限速標準是多少
高速公路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裡,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裡,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裡,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裡。同方曏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爲每小時100公裡;同方曏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爲每小時110公裡,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爲每小時90公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鬭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裡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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