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院要收多少費用?
到法院起訴離婚,每件案件爲50-300元。涉及財産分割的,需要根據案件所涉及的標的額來決定。
具躰內容如下:
一萬元以內的按照50元收取,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産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産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産分割,財産縂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産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産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産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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