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産証的名字補上了媳婦的,兩人如果離婚,媳婦有權把該房産列爲共同財産分配嗎?
各位律師:
男方父母在結婚前爲兒子購買了一套房子,按儅時兒子正常收入是無法購得房産的,房産証上開始是寫著兒子的名字,婚後兒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房産証的名字補上了媳婦的,兩人如果離婚,媳婦有權把該房産列爲共同財産分配嗎?這房産女方是沒有出一分錢的
此房可以認定爲父母贈與兒子與兒媳的,因此一旦兩人分手,女方也有一半的權利
各位律師:
男方父母在結婚前爲兒子購買了一套房子,按儅時兒子正常收入是無法購得房産的,房産証上開始是寫著兒子的名字,婚後兒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房産証的名字補上了媳婦的,兩人如果離婚,媳婦有權把該房産列爲共同財産分配嗎?這房産女方是沒有出一分錢的
此房可以認定爲父母贈與兒子與兒媳的,因此一旦兩人分手,女方也有一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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