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我們住的這個房子賣了給我愛人的弟弟結婚用,請問,我們就沒有辦法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了嗎?
各位律師:
您好!請問一下,我和我愛人結婚前,他的父母同意把房産給予我們,說那個房子還賸八萬多沒有交齊,讓我們交,我們同意了,但因爲我們沒有現錢,衹能讓我愛人貸款,可是我愛人貸款這房子必須得寫我愛人的名字,因爲現在這房子是發票,名字是我公公的,他的父母一聽要落在兒子名下,就不同意讓我們去還這個錢,說我們就想霸佔這個房子,由於他們的不可理喻要把我們趕出家門,要把我們住的這個房子賣了給我愛人的弟弟結婚用。請問,我們就沒有辦法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了嗎?謝謝!
法律上確實沒辦法。最好協商解決。畢竟你們不是房子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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