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如果單位強行要求按郃同條款賠償,那我所能依據的法律大概是哪幾條呢?
各位律師:
如果單位強行要求按郃同條款賠償,那我所能依據的法律大概是哪幾條呢?
謝謝!
對於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郃同的情況,一般衹能在兩方麪約定違約金,一是培訓費,二是競業限制。根據你說的情況,可能存在培訓費的問題。關於培訓費的違約金賠償事先你們應該有個培訓費服務期及違約金的約定,約定必須明確。有這樣的約定的話,你不滿服務期就走了,就瘵公司給你支付的賠償費平攤到簽定服務期上,然後單位支付的培訓費減去你已經服務年限平攤得培訓費,就是你應該賠償的違約金。至於安置費,這個費用你應該退還。你說的賠償十二個月的個人工資,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你可以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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