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産,那麽是不是要用遺産還,遺産不夠還怎麽辦呢?
謝謝律師解答,但是我還有不明白,我區分不了夫妻共同債務和家庭共同債務的區別。債權人可以說借的錢除了夫妻生活使用之外,還可以供兒女,孫子使用,大家都住在一起的,平時生活都是一起負擔的了,既然父母不夠還,子女應該還
請問:1、法律上對這個問題怎麽解析呢?
2、妻共同債務和家庭共同債務的區別
如果上麪的例子中父母都已經過世了的情況下,兒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産,那麽是不是要用遺産還,遺産不夠還怎麽辦呢?
在繼承遺産的範圍內承擔責任,超出部分不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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