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外婆的這些財産包不包括在我媽和繼父的夫事共有財産之內呢?
各位律師:
我父母早年的時候離婚了。我跟大的妹是跟我父親的。但我們一直住在外公外婆家。我母親是家裡的獨生女。後來她也再婚了。而且再生了一個孩子。她是外嫁的。由於我母親後來的公婆對她不好。她就帶著我後來的那個弟弟廻了外婆家住。後來我繼父也跟著住在了外婆家。繼父和他的前妻有一個兒子。但不跟我們住在一起。2000年的時候我外公過世了。外婆還健在。他們畱下了一座房子。和土地。現在我想問這房子和土地我們是否有權繼承。
繼父和他前妻的兒子有權繼承我外公外婆的房子和土地嗎?
如果我繼父和他前妻的兒子要住過來而我們不同意的話。有什麽方法可以阻止。因爲他兒子很快要結婚了想來我外婆家住,而他現在的女朋友是鄕下的我家在縣城。她說如果不來我外婆家住去我繼父家住的話她不願意嫁給我繼父與前妻的兒子。因爲他家在比較偏的地方。
但是我外公在世的時候有口頭上說過。這房子是畱給我們三姐妹後母親再婚後生的那個弟弟的。原因是怕我們大了無家可歸。
如果我媽媽現在說要把其中的老房子地皮給我們誰的話可以嗎?
那我外婆的這些財産包不包括在我媽和繼父的夫事共有財産之內呢?
我家還有大概三四百個平方的老房子去年因爲鄰居不小心把
除非緊急情況,否則不能口頭訂立遺囑;必須在神智清醒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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