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一條②訴請單位支付因此次勞動爭議仲裁事件而花費的路費,能得到仲裁委支持嗎?
勞動爭議申訴人是個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年老下崗職工,正是爲單位不發給其基本生活費而提請勞動仲裁,其住所地離儅地縣勞動仲裁委員會幾十公裡,提交仲裁書、往後出庭等往返路費儅需大幾十元,這對連基本生活費都沒有拿到的年老下崗工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請問律師:
能否在訴請事項:
①訴請單位支付下崗期間的基本生活費後。
增加一條
②訴請單位支付因此次勞動爭議仲裁事件而花費的路費。能得到仲裁委支持嗎?
可以提出,因爲現在勞動仲裁不收費。但可能不會受到支持,除非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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