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名也是女方父母,現在女方家提出離婚,那財産我朋友一分也沒有,我也覺得不公平,卻不知如何是好?
各位律師:
我朋友是一上門女婿,婚前脩好幾間門麪,有些債務,婚後一家人做生意償還了。朋友一直在女方家經營的小飯店裡做小廚,有一男孩,關系可以,偶有吵閙,衹是和嶽父母關系不好。四年來沒想到會閙離婚,平時收入支出由女方父母主理,房産名也是女方父母。現在女方家提出離婚,那財産我朋友一分也沒有,我也覺得不公平,卻不知如何是好,特請教高手!
確實比較麻煩,收入與房産都在女方父母名下,也就是說你們夫妻沒有任何共同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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