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入行至2000年6月工行撤竝,我工作20年衹補給我幾千元的補償?
各位律師:
我是縣工商銀行一名代辦員,1981年入行至2000年6月工行撤竝,我工作20年衹補給我幾千元的補償,我不服2000年6月起訴到地區仲裁委,2000年9月13仲裁委裁決工行補交92年止2003年的養老保險,由我在縣養老保險所交納,竝終止勞動關系,可是我縣拒絕我在本縣交,要我到地區交,說裁決不對,我不知道到底應該在那交。
如果你一直在縣裡工作,就應該在縣社保中心繳納。
各位律師:
我是縣工商銀行一名代辦員,1981年入行至2000年6月工行撤竝,我工作20年衹補給我幾千元的補償,我不服2000年6月起訴到地區仲裁委,2000年9月13仲裁委裁決工行補交92年止2003年的養老保險,由我在縣養老保險所交納,竝終止勞動關系,可是我縣拒絕我在本縣交,要我到地區交,說裁決不對,我不知道到底應該在那交。
如果你一直在縣裡工作,就應該在縣社保中心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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