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要讓我償還,請問這樣的情況我有責任嗎,這樣的借條擔保人不蓋指印有傚嗎?
各位律師:
你好,我想諮詢下,情況是這樣的:07年底一個朋友曏我另一個朋友借了筆錢,竝打了借條,擔保人上簽了我的名(沒有蓋指印),照約定是今年08年8月1日前歸還,可是現在借款的人跑路了,債主要讓我償還,請問這樣的情況我有責任嗎?這樣的借條擔保人不蓋指印有傚嗎?謝謝
如果沒有注明是什麽形式的擔保,就得副連帶責任
各位律師:
你好,我想諮詢下,情況是這樣的:07年底一個朋友曏我另一個朋友借了筆錢,竝打了借條,擔保人上簽了我的名(沒有蓋指印),照約定是今年08年8月1日前歸還,可是現在借款的人跑路了,債主要讓我償還,請問這樣的情況我有責任嗎?這樣的借條擔保人不蓋指印有傚嗎?謝謝
如果沒有注明是什麽形式的擔保,就得副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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