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不是我的個人財産,我有權利支配嗎,離婚時會怎麽判定這部分賠嫁呢?
各位律師:
結婚時父母給我十萬元存折作爲賠嫁,請問算不算我的個人財産呢,現在存折被婆家取出存入別人的名字下,請問還是不是我的個人財産,我有權利支配嗎?離婚時會怎麽判定這部分賠嫁呢?誠懇的諮詢您!請您幫助我!
婚前給的,屬於個人財産,你有權支配全部。婚後給的,屬夫妻共有,有一半的支配權。
各位律師:
結婚時父母給我十萬元存折作爲賠嫁,請問算不算我的個人財産呢,現在存折被婆家取出存入別人的名字下,請問還是不是我的個人財産,我有權利支配嗎?離婚時會怎麽判定這部分賠嫁呢?誠懇的諮詢您!請您幫助我!
婚前給的,屬於個人財産,你有權支配全部。婚後給的,屬夫妻共有,有一半的支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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